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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前,青岛市发改委出台的《关于疫情期间惠企利民八项措施的通知》中明确提出,将尽快制定出台幼儿园退费规定。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,日前,市发展改革委、市财政局、市教育局已下发《关于贯彻实施<山东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>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于2月15日已开始执行,具体解读如下:
文章来源:青岛新闻网教育